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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0年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增选院士的通知

2020-04-27 | 来源: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


引言:2020年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院士增选工作将于2020年4月开始。现将推荐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院士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关于2020年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增选院士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院士:


2020年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院士增选工作将于2020年4月开始。现将推荐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院士候选人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根据《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章程》和《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院士候选人产生办法》的规定,每位院士最多可推荐3位候选人,获得3位或3位以上院士推荐的被推荐人方为有效。被推荐人应具备正高级职称,年龄55岁以下的被推荐人需要取得博士学位。


二、根据《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院士候选人产生办法》第十二条中“凡连续三次被推荐为复选候选人而未被本届院士大会投票通过的被推荐人,停止一次被推荐资格。”


三、推荐院士候选人时,推荐院士或第一推荐院士须填写《国际欧亚科学院院士候选人推荐简表》(以下简称《推荐简表》),并由被推荐人在《推荐简表》中签名确认。推荐院士应对被推荐人在科技方面的主要成就和贡献做出合乎实际的评价。推荐院士或联合推荐的第一推荐院士对《推荐简表》)所填内容的审查负主要责任。

《推荐简表》必须按规定的格式填写,生成电子文件并打印;附件材料自行编辑并制成电子文件(PDF格式)。要求重点突出主要成就和贡献,凡限定字数的栏目均不得超过所设定的字数。


四、请各位院士于2020年7月30日前(以寄出邮戳为准)将以下材料一并寄送到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秘书处办公室,希望尽快提供材料:
1. 报送的候选人《推荐简表》需一式4份,且均须是由院士及被提名人签名的原件,并附U盘或移动硬盘提供的电子文本资料。
2. 《关于材料真实性的确认函》一份;
3. 被推荐候选人的代表性成果、论文、著作、学位证书、获奖证书以及职称的复印件等附件材料。需提供每位院士候选人重要奖项获奖证书材料复印件一式1套(不超过6项);实施的发明专利证书及其实施情况的复印件等证明材料一式1套(不超过6项);有代表性的著作和论文(不超过10篇/册);工程设计、建设、运行、管理方面的重要成果(不超过5篇/册)。以上材料如超过规定数量,工作人员将不予接收。所报材料一般不予退还,如需退还,请注明。
4. 如果被推荐人是居住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或澳门特别行政区的中国籍专家,还应提供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府入境事务处或澳门特别行政区身份证明局的国籍证明。如果被提名人是台湾地区专家,应在《推荐书》的“在科技方面的主要成就和贡献”栏中表述支持“一个中国”的申明。

5. 非中国籍的院士候选人的被推荐程序与中国籍被推荐人程序相同。


五、在被推荐候选人资格审查通过后,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秘书处办公室在8月中旬将整理好的候选人申报材料汇总,8月底-9月召开各大学科组会议评议,在欧亚科学院网站进行候选人公示,公示时间为10个工作日,如对候选人有异议,由院士核查小组对投诉意见进行核查,并出具有明确结论的核查报告,提交院士增选工作组。10月初主席团确认复选候选人,11月院士大会投票选举正式候选人。


推荐工作中如有问题,请与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秘书处联系。

联 系 人:解楠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五环仰山桥西1000米,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办公楼201室(100107) 
电   话:010-64529072;
传   真:010-64529073
电子信箱:xn_cscieas@126.com



国际欧亚科学院中国科学中心秘书处

二〇二〇年四月二十七日